日本东京都中央区晴海一丁目8番12号
晴海岛特里顿广场 办公大楼Z栋29层
本公司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,已如以下所述进行规定,并努力保护。
1.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
(1)所有个人数据(公开的个人信息)的使用目的 ①交易方及相关者的个人信息:用于履行合同和联系。 ②员工的个人信息:用于工作管理、人事薪酬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联系等。 ③使用我们服务的所有人的个人信息:用于回答和联系有关咨询,以及提供我们的服务和信息。 (2)除上述以外的个人信息 ①进入和离开公司设施的记录:用于入退管理。 ②我们实施的活动、研讨会等的参与者信息:用于了解和提供实施业务的主办方的技能。 ③招聘申请者的个人信息:用于招聘选拔和招聘信息联系。
2.关于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
我们不会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其他情况下,未经您本人同意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3.关于个人信息的业务委托
在我们将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时,会对该委托方进行严格审查,并进行适当的监督以保持机密性。
4.关于公开请求
我们确认您有权要求关于自己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的通知、公开、修正、追加、删除、消去、停止使用、停止提供或第三方提供记录的公开。如果您有要求,我们将应要求进行公开等,请联系以下<投诉及咨询窗口>。
5.提供的自愿性及注意事项
提供个人信息是自愿的,但请您知悉,如果无法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,可能无法给予适当的回答。
6.通过本人难以轻易识别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
我们不会通过如Cookies等技术或手段自动获取不特定个人的某些信息。
7.关于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
我们在处理个人信息时,努力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安全管理。
(1)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每个处理个人信息的部门将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等,明确责任和权限。在管理个人信息时,基于公司内部规章和手册定期确认运营状况并努力改善,适时审查管理。如果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外部,将签订保密义务合同以确保适当处理。
(2)人力安全管理措施 所有参与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都将接受保护培训,并定期实施适当的教育培训,以提高每位员工的意识。
(3)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对处理个人信息的建筑和楼层的进出管理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。采取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等的措施,以及在系统和文档的携带和存放时进行锁定等的对策。
(4)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,以及访问日志等的记录管理,努力进行适当管理。通过采取防止外部不正访问等和病毒对策的适当措施,努力防止信息泄露等。
(5)外部安全管理措施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,我们将了解各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,并采取适当的措施。
Rigel Software株式会社 代表取締役 川上 貴三郎
制定日:2018年5月1日 / 最终修订日:2024年6月1日